基督教為我們揭示了一個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實:每個人——即便是那些罪大惡極的人——都具有 上帝的肖象(《創世記》1章26~27節、2章7節),哪怕這些人完全擔當不起這樣的身分,甚至踐踏、羞辱他人的人性尊嚴,他依然是 上帝尊貴形象的承載者。
那些虐待、屠殺、致殘的施暴者、那些發動戰爭、鼓吹仇恨、壓榨勞工的資本家與政客,以及那些手上沾滿鮮血的敗類——他們心中沒有 上帝,更沒有對同類的憐憫。他們簡直不應該被當人看待,活生生將其肢解也不能補償受害者的生命,把他們家人作成人彘也不能消解群眾的忿恨;但就是這種人,他們仍是按 上帝形象受造的。
一個無奈的事實是,犯下這些滔天大罪的不是畜生,而是真實的人類。 上帝形象體現在最弱小者身上, 上帝形象也存有在喪盡天良的人身上;做為人,他們與我們一樣,始終享有不可磨滅的尊嚴與基本人權。這表示我們無法將其「非人化」,也無權剝奪他們的生命,因為任何非人化與有辱人格的待遇都是對 上帝——我們的 造主——的極大褻瀆。
我們當然要追求正義,要使犯罪者承擔應有的責任,要安慰并補償受害者的痛苦;卻絕不是以另一條生命為代價。我確實不知道有什末比血債血償更能洩忿,也不清楚不處死加害者能以什末換取受害者死去的性命,如果受害者已經死去又拿什末能挽回呢?但是死刑是對生命的剝奪,是最嚴重的酷刑,不過是重演加害者犯下的反人類罪行,讓我們也步入殺人的後塵,應了「屠龍者終成惡龍」的預言。
耶穌表示 怹永遠不會拋棄我們:「五個雀兒豈不是二分銀子賣的嗎?但在 上帝面前一個也不忘記的。連你們的頭髮 怹都數過了,所以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雀兒更加貴重哩。」(《路加福音傳》12章6~7節)人的生命遠高過一切受造物,本就不可以成為計價的數字,除了 基督在十字架的獻祭,沒有人可以用一條生命取代另一條生命。死刑的不可接受正在於此。
然而這還不是基督教帶來的可怕事實,更加殘酷的是: 基督要我們愛這些人。是的,這些人惡貫滿盈、在其身上幾乎看不到人性,卻是可愛的。 耶穌賜下了一條憑血氣無法做到的命令:「但我告訴你們:和你作對的人倒要疼愛他,咒罵你的人倒要替他祝福,惱恨你的人你好好的款待他,坑害你的人、趕逐你的人也都要替他祈禱。……倘你們單愛那些愛你的人有什麼賞呢?收稅的官難道不是這樣的麼?你們單款待兄弟們好你比別人有什麼強呢?收稅的官難道不是這樣的麼?」(《馬太福音傳》5章44~47節)
《使徒保羅達希伯來人書》13章3節同樣表達了這樣的憐憫:「看見人家收禁在監就要可憐他,好像自己同他收監的一般;看見人家遇著災難就要憐恤他,因為我也可以遇難的。」這不只是對受害者應有的態度,也是我們面對加害者應抱有的心腸,因為魔鬼、世界和我們肉體是邪惡的三位一體,我們若不是蒙 上帝的恩典,也可能落入試探,成為那加害之人。
最終,「愛我們的仇敵」也不是最可怕的,最大也最不敢相信的事實是: 基督也為他們死了。 耶穌曾罵道:「耶路撒冷呵,耶路撒冷呵!你殺先知、用石頭打 上帝所使的人,我要聚集你的百姓像那母雞聚小雞在翅底下已有多時了,但是你們不願意的。」(《馬太福音傳》23章37節)但 基督仍為這群不願悔改的人走上十字架。 耶穌不只為願意接納 怹的人而死,也為曾殺害 怹的人而死, 怹為眾人開闢了一條路,讓我們可以與 上帝和好。
正如保羅說的:「但 基督是為我們有罪的人死的」(《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》5章8節), 耶穌也說過:「身子硬朗的人不用醫生,若是生病的人就要醫生了。我到世上來不是招義人,原是招罪人悔改的呵。」(《馬可福音傳》2章17節)這是何其不可思議的恩典,那些看似比我們更有罪、蔑視 上帝的人竟也蒙 主眷愛——原來愛仇敵不是命令,而是對 上帝普救恩典的回應。
如果我們真的相信包含殺人犯在內的所有人都具有 上帝形象、 基督也呼召我們去愛、甚至 基督就是為他們死的,那我們就沒有任何理由支持死刑及其他酷刑,因為 上帝愛著他們并切望他們回轉,而我們不能違抗 上帝。事實上基於相同的理由,基督徒也應反對戰爭,猶如教宗方濟各所言:任何形式的戰爭都是挫敗——戰爭是在破壞兄弟情誼,制造更多的流血與仇恨。
我承認我無法做到愛那些窮兇極惡的暴徒,當我聽聞他們所做所為時也希望 上帝能將他們處死,我的感性完全支持以死刑作為報復手段,我深切同意殺害加暴者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莫大安慰;但這是非理性的。即便血氣同意我站在支持死刑的一邊,上文論述的事實也不能改變,因此至少在我保持理智時,我必需堅決反對死刑及其他酷刑。
我祈願 上帝能讓我在為不公的義忿中仍保持望德,堅守此一立場不動搖。